1.一种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包括衣物处理筒、供水阀、投放装置、容水构件和雾化发生器,所述投放装置包括输水通道,所述供水阀与所述输水通道的进水端连接,所述输水通道的出水端通过所述容水构件与所述雾化发生器连接,所述雾化发生器的出口朝向所述衣物处理筒的内腔设置,所述输水通道和/或所述容水构件上设置有单向逆止结构,所述单向逆止结构设置为在所述供水阀开启时与大气隔离以及在所述供水阀关闭时与大气连通;所述单向逆止结构包括筒体、设置在所述筒体中的移动块以及连接于所述筒体和所述移动块之间的弹簧,所述移动块将所述筒体的内部腔室隔成两个部分,所述筒体的顶部设置有空气进口,所述筒体的底部设置有进水口,所述筒体的中部设置有出口,所述弹簧允许所述移动块在顶部极限位置、中间位置和底部极限位置之间移动,所述移动块在所述底部极限位置,所述空气进口与所述出口连通,所述移动块移动至所述顶部极限位置,所述进水口与所述出口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向逆止结构靠近所述输水通道的进水端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阀设置在所述投放装置的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向逆止结构的设置位置与所述雾化发生器的出口的设置位置处于不同的高度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向逆止结构的设置位置高于所述雾化发生器的出口的设置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发生器的出口呈斜向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单向逆止结构为单向逆止阀。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为滚筒洗衣机,所述衣物处理筒为所述滚筒洗衣机的滚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筒洗衣机还包括与所述滚筒相连的窗垫,所述雾化发生器设置在所述窗垫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发生器设置在所述滚筒的外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