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车体、动力源、控制器及多个第一驱动轮组,所述第一驱动轮组包括支撑件、传动组件及多个主动轮,所述支撑件可转动设于所述第一车体上,所述主动轮沿多边形的边角位置依次设于所述支撑件上,所述主动轮的外边缘伸出所述支撑件,所述主动轮包括可同步转动的第一滚轮及第二滚轮,所述第一滚轮、所述第二滚轮分别设于所述支撑件的两侧,所述传动组件包括可转动设于所述支撑件上的第一齿轮及多个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围绕所述第一齿轮设置并与所述第一齿轮传动配合,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一滚轮同步转动,所述动力源用于驱动所述第一齿轮转动,所述支撑件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安装板及第二安装板,所述第一齿轮、所述第二齿轮均设于所述第一安装板与所述第二安装板之间,所述第一安装板与所述第二安装板之间设有安装柱,所述安装柱的数量与所述第二齿轮的数量对应设置,所述第二齿轮套设于所述安装柱外,其中两个所述第一驱动轮组分别为设于所述第一车体两侧的第一轮组及第二轮组,所述动力源包括第一电机及第二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用于驱动所述第一轮组的第一齿轮,所述第二电机用于驱动所述第二轮组的第一齿轮,所述第一电机、所述第二电机均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第一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转动方向,使所述第一轮组的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轮组的第一齿轮的转动方向相同或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第一轮组的数量一一对应设置,所述第一轮组的数量为至少两个,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第二轮组的数量一一对应设置,所述第二轮组的数量为至少两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体上设有双光检测器,所述双光检测器外罩设有保护罩,所述双光检测器包括红外光检测单元及可见光检测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的数量为三个,三个所述主动轮分别为第一分轮、第二分轮及第三分轮,所述第一分轮、所述第二分轮及所述第三分轮沿三角形的三个边角位置依次设于所述支撑件上,所述支撑件包括中间部及与所述中间部连接的三个分支部,所述第一分轮、所述第二分轮及所述第三分轮分别可转动设于三个所述分支部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轮、所述第二分轮及所述第三分轮的直径相等,所述第一分轮的直径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驱动轮组的高度的一半。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车体及第二驱动轮组,所述第二驱动轮组可转动设于所述第二车体上,所述第二车体与所述第一车体铰接,所述第二车体相对所述第一车体转动的转轴呈水平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轮组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驱动轮组分别设于所述第二车体的两侧,所述第二驱动轮组设于所述第二车体远离所述第一车体的一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车体上设有装载槽,所述装载槽上盖设有保护盖,所述保护盖与所述第二车体可拆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