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设置在本体上的超声波发生装置,用于产生超声波对衣物进行洗涤;与本体连接的把手,用于使用户能够操纵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所述把手与本体连接的连接处设有用于向超声波发生装置供电的电源和/或用于为洗涤提供洗涤水和/或洗涤液的供液装置;所述把手具有与本体连接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供液装置和电源均设置在把手上,并分别靠近第一端和靠近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设有用于安装供液装置的第一安装部,第二端设有用于安装电源的第二安装部,第一安装部与供液装置装配,第二安装部与电源装配,将供液装置和电源安装在把手上;所述第一安装部为设置在把手第一端内的第一凹腔,第二安装部为设置在把手第二端内的第二凹腔,所述第一凹腔和第二凹腔均具有开口,供液装置穿过开口进入第一凹腔内并与第一凹腔装配,电源穿过开口进入第二凹腔内并与第二凹腔装配;第一凹腔内设有与供液装置连通的连通口,第二凹腔内上设有与电源电连接的接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包括用于手持的手持杆、第一连接臂和第二连接臂,手持杆的两端与本体通过第一连接臂和第二连接臂连接,所述第一安装部设置在第一连接臂上,第二安装部设置在第二连接臂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供液装置与第一安装部装配,手持杆的轴线通过所述供液装置的至少一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液装置包括用于盛放洗涤液体的储液箱和用于将储液箱内的液体排出的供液管路,所述供液管路的进液端与储液箱连通,出液端靠近超声波发生装置设置,所述储液箱与第一凹腔装配,手持杆的轴线通过所述储液箱的至少一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电源与第二安装部装配,手持杆的轴线通过所述电源的至少一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电源与第二凹腔装配,手持杆的轴线通过所述电源的至少一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向衣物上投放洗涤剂的洗涤剂投放装置,所述洗涤剂投放装置邻近供液装置和电源中重量较小的一个。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供液装置的重量小于电源的重量,洗涤剂投放装置设置在邻近供液装置的一侧,或者,电源的重量小于供液装置的重量,洗涤剂投放装置设置在邻近电源的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剂投放装置包括盛放洗涤剂的洗涤剂盒,所述洗涤剂盒设置在供液管路上并与供液管路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超声波发生装置具有产生超声波的震动端,所述超声波发生装置的震动端远离所述把手设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手持式超声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供液装置和电源均设置在本体的上部,所述超声波发生装置设置在本体的下部。